5年拐卖儿童120名 犯罪团伙被判重刑
编号:82 阅读31526次 2005/5/31 来源:新华网
新华网郑州7月29日电(记者 李丽静)7月26日,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拐卖儿童多达120名的犯罪团伙案作出宣判,首犯李国聚和主犯于秀淑、张新法分别被判重刑。
经法院审理查明,李国聚、于秀淑、张新法、武翠如、刘妹姣、赵俊霞等15名被告人,在1998年至2003年的近5年内,相互勾结,开车接送、介绍贩卖儿童120名,均已构成拐卖儿童罪。其中,李国聚参与拐卖儿童56起76人;于秀淑参与拐卖儿童15起26人;张新法参与拐卖儿童14起28人。
7月26日,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宣判:首犯李国聚被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;主犯于秀淑、张新法被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罚金2万元。其他结伙作案的12名犯罪团伙成员均因犯拐卖儿童罪,分别被判1年至15年的有期徒刑。
经法院审理查明,李国聚、于秀淑、张新法、武翠如、刘妹姣、赵俊霞等15名被告人,在1998年至2003年的近5年内,相互勾结,开车接送、介绍贩卖儿童120名,均已构成拐卖儿童罪。其中,李国聚参与拐卖儿童56起76人;于秀淑参与拐卖儿童15起26人;张新法参与拐卖儿童14起28人。
7月26日,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宣判:首犯李国聚被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;主犯于秀淑、张新法被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罚金2万元。其他结伙作案的12名犯罪团伙成员均因犯拐卖儿童罪,分别被判1年至15年的有期徒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