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110寻人网-七部门联合下发通知:严禁个人私自收留弃婴-WWW.110XR.COM
  • 网站首页
  • 寻人启事
  • 成功案例
  • 寻人登记
  • 媒体报道
  • 真情留言
  • 网站纪事
  • 志愿者招募
  • 联系我们
七部门联合下发通知:严禁个人私自收留弃婴
编号:694 阅读139222次 2013/6/18 来源:中新网

从民政部获悉,民政部、发展改革委、公安部、司法部、财政部、卫生计生委、宗教局等七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,要求各级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对弃婴的规范管理,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私自收留弃婴。

通知要求公民发现弃婴后,要第一时间向所辖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通报,及时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,不得自行收留和擅自处理。公安机关要做好查找弃婴的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工作,对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,出具弃婴捡拾证明,送民政部门指定的儿童福利机构临时代养并签订协议。

儿童福利机构要及时发布寻亲公告,公告期满后,仍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,经主管民政部门审批后,办理正式进入儿童福利机构的手续。

通知指出,已私自收留弃婴的个人,收留人有收养意愿且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》及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的,依法办理收养登记。


  • Copyright © www.110XR.com 中国110寻人网 版权所有
  • 联系电话:13852438500,咨询QQ:52438500
  •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信部 苏ICP备11068681号